另一名新法核心人物吕惠卿,此时也公报私仇,大肆打击沈括。连宋神宗都说,吕惠卿“每事必言其(沈括)非”。可见吕惠卿在诋毁沈括上也是不遗余力的,新党内部的权斗十分酷烈。
在新党内部的倾轧下,沈括最终从三司使任上,被贬为宣州知州。
我们现在复盘沈括与新党几个核心人物的关系,可以明确沈括被排挤至少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新党人物普遍器量小,难以接受哪怕是内部人对新法政策的任何批评和修正意见。这也是新法最终失败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则是沈括自身的原因,他选择在王安石罢相后对新法发出非议,难免给人落下保全自身、巧为身谋的非议,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性格懦弱而有良知的官员在当时所能做出的最大的努力罢了。王安石对新法相当固执己见,不能容忍不同意见,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沈括性格则偏于懦弱,不愿卷入对立的局面,所以在王安石当政时避免与之发生正面冲突,事后出于良知,采取委曲求全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应该说,沈括这种人并不是儒家推崇的君子,但也绝不是王安石等人口中的小人。他只是一个内心相对懦弱、不敢跟同僚正面硬刚的好人。这与他面对外交和军事上敌人那种强硬而不怕死的态度,正好形成了反差。有些人就是不擅长处理同事关系,很可惜,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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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苏轼的关系,更是成了沈括身后之名的“梦魇”。
本质上,沈括和苏轼是同一类人,面对新旧两党围绕变法展开的权斗,他们更愿意相信真理和良知,所以不管处于哪一个阵营,都曾对新法提出过批评。
区别在于,苏轼是一个勇敢的批评者,面对问题,他会随时站出来,怼回去;而沈括,正如前面所说,他是一个懦弱的批评者,不敢正面硬刚。
可是,处于同一时代的这两个人,却因为“告密事件”而使两人的关系蒙上浓重的阴影。
▲苏东坡
根据宋人王銍《元佑补录》的记载,熙宁七年(1074年),沈括奉命察访两浙农田水利期间,与时任杭州通判的苏轼叙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归则签帖以进,云词皆讪怼”。意思是,沈括跟苏轼要了新近写的诗,回京后研读,并一一标注出诗中诽谤新法的地方,然后进呈给皇帝。
王銍说,5年后,元丰二年(1079年),李定、舒亶等人以文字狱构陷苏轼,制造乌台诗案,“实本于(沈)括”,正是跟沈括学的。
所谓“告密事件”虽然没有对苏轼造成不好的影响,但由于记述者将历史事件进行前后关联,导致沈括在后世的形象背负了严重的道德瑕疵。
然而,针对“告密事件”是否真实存在,史学家向来有不同说法。南宋史学家李焘写《续资治通鉴长编》,虽然引述了王銍的记载,但专门附注说,此事恐有问题,“当详考”。而事件的两个当事人——沈括和苏轼,都没有关于“告密事件”的任何文字留下来。从苏轼的诗文看,苏轼与沈括的唯一交往发生在元祐六年(1091年),苏轼从杭州回京路过润州时,沈括送给他一块从延州得来的石墨,苏轼于是写了《书沈存中石墨》记下来。苏轼当然是一个大度、不计前嫌的人,但如果多年前确实曾发生过“告密事件”,他真的会连提都不提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