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事件的最大真相,可能是它(3)

时间:2021-05-04 15:00       来源: CCTV5直播

1997年,香港回归。黑社会成重点打击对象,一时间资本纷纷撤出。

为何突然讲到影视圈洗钱?

因为此事事关郑爽。

郑爽

2008年,因《一起来看流星雨》,郑爽签约天娱。

彼时,郑爽满打满算也才17岁。在天娱的力捧下,她在众多大制作中担任女一号。

但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2012年,郑爽以上厕所为由,中途离开杂志拍摄场地,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一天后,杂志协商重拍,郑爽方不同意。一个早就排好的档期就此耽搁。此事一出,郑爽在时尚圈再无资源。

2014年,郑爽首次开启副业,开了一家小吃店。因定价过高,被质疑割粉丝韭菜,很快小吃店关门。

2016年,郑爽再次尝试自主创业。这次她学到了创业要做自己擅长的领域,没整乱七八糟的副业,而是成立个人工作室给自己接影视项目。但自立门户的郑爽并不顺利,失去了天娱的合作,她的影视资源肉眼可见的减少,鲜有正儿八经的作品出现在大众视野。

一年后,郑爽又出了本自传类图书。谁料书中内容又遭到网友群嘲。在年初代孕风波事件爆发之际,该书还遭到强制下架

2018年,郑爽与前男友张恒合伙成立科技公司,研发app。在近期曝光的聊天截图中,郑爽朋友问道:这款app的真实目的就是专门给明星“洗钱”。郑爽则掩耳盗铃地回答:是合理化。

近日,自代孕弃子后,前男友张恒再曝大瓜:郑爽单部戏1.6亿片酬。

这部给到郑爽天价片酬的戏叫《倩女幽魂》。她进组77天,1.6亿到账,平均每天能赚208万。

一个月薪一万的打工人,不吃不喝17年,才能赚到郑爽一天的收入。

郑爽真爽!

虽说这事儿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该我们评头论足。但可别忘了“限薪令”。早在19年4月,国家就三令五申强调过娱乐圈的限薪令。“限薪令”明确规定,主演片酬不能超过5000万。郑爽为什么还能拿到1.6亿?

此事蹊跷,就连新华网也发文:限薪令下,郑爽为什么还能这么“爽”?

答案其实并不陌生:签“阴阳合同”。

什么是阴阳合同?以某明星为例,小合同薪酬1000万,按照我国劳务报酬的税法规定,需要纳税300多万元。另一份无法见光的5000万合同,需缴纳的税额将近2000万元。

按照这套流程,郑爽实际要价1.6亿,合同上却写着4800万;剩下的1.12亿,以其他名目打给郑爽妈妈的另一家公司。

这种做法,不仅应付了限薪令,还能逃税。影视圈以“阴阳合同”的方式偷税漏税早已成了风气。

在郑爽天价片酬被曝后,影视圈75位一线艺人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内集体注销了超200家工作室。

但阴阳合同最恶劣的地方,还不只是偷税漏税。